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《三重门》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,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,风沙满天,建筑土气,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。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,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,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,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,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,觉得上海什么都好,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。 我们之所以能够听见对方说话是因为老夏把自己所有的钱都买了车,这意味着,他没钱买头盔了。 而且这样的节目对人歧视有加,若是嘉宾是金庸巩利这样的人,一定安排在一流的酒店,全程机票头等仓;倘若是农民之类,电视台恨不得这些人能够在他们的办公室里席地而睡,火车票只能报坐的不报睡的。吃饭的时候客饭里有块肉已经属于很慷慨的了,最为可恶的是此时他们会上前说:我们都是吃客饭的,哪怕金庸来了也只能提供这个。这是台里的规矩。 在以前我急欲表达一些想法的时候,曾经做了不少电视谈话节目。在其他各种各样的场合也接触过为数不少的文学哲学类的教授学者,总体感觉就是这是素质极其低下的群体,简单地说就是最最混饭吃的人群,世界上死几个民工造成的损失比死几个这方面的要大得多。 此事后来引起巨大社会凡响,其中包括老张的老伴和他离婚。于是我又写了一个《爱情没有年龄呐,八十岁老人为何离婚》,同样发表。 第一是善于打边路。而且是太善于了,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,我们也要往边上挤,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。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,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,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,球就是不出界,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,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,前面一片宽广,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,出界。 当年冬天一月,我开车去吴淞口看长江,可能看得过于入神,所以用眼过度,开车回来的时候在逸仙路高架上睡着。躺医院一个礼拜,期间收到很多贺卡,全部送给护士。 当年冬天,我到香港大屿山看风景,远山大海让我无比激动,两天以后在大澳住下,天天懒散在迷宫般的街道里,一个月后到尖沙嘴看夜景,不料看到个夜警,我因为临时护照过期而被遣送回内地。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,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,我觉得孤立无援,每天看《鲁滨逊漂流记》,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,如同身陷孤岛,无法自救,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,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,而我身边都是人,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。